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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要求,加快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促進2030年我國控制溫室氣體行動目標的實現,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廠的低碳技術目錄》,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3月14日至18日。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張雅京
電話: (010) 84665911
郵箱: wanghao@edcmep.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1號
郵編: 100029
附件: 1.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錄(第四批) (征求意見稿)
2.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且錄(第四批) (征求意見稿) 技術簡企
3.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且錄(第四批) (征求意見稿) 起草說明
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2022年3月11日
《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第四批)(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要求,加快我國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我國控制溫室氣體行動目標的實現,生態環境部組織向社會征集了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起草說明如下。
一、編制《目錄》的必要性
一是加強政府的引導作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提出要“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綠色技術創新攻關行動”。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明確提出“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示范應用”。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指出“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碳達峰行動”。為在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加快建立以綠色低碳為特征的產業體系,需要對各領域和行業實現低碳發展的技術路徑加以引導,鼓勵推廣減排潛力大、先進適用、成熟可靠,同時經濟、環境和社會綜合效益良好的綠色低碳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目錄》將為有關企業和機構開展綠色低碳技術推廣和產業化發展提供方向,并為下一步制定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提供依據。
二是規范綠色低碳技術的市場化推廣應用。目前,我國已有一些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行業協會開展了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示范等方面工作,但存在對綠色低碳技術概念認識不清、對各類技術減排溫室氣體的潛力缺乏規范評價方法、被認定為“低碳”的技術良莠不齊等問題。《目錄》編制過程中,組織各行各業專家研究制定了低碳技術評價指標體系和低碳技術溫室氣體減排量計算方法,并以此為基礎進行了規范地征集、科學地評審和審慎地遴選,有效地引導了社會各界對低碳技術概念的認識和理解。
三是強化國際合作交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明確向發展中國家轉讓和提供有減排溫室氣體作用的先進技術是發達國家的重要責任和義務。《目錄》所涵蓋的技術是我國當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潛力較大、先進適用的低碳技術。公布《目錄》將為我在相關談判中明確技術轉讓需求,加強與發達國家在低碳技術領域的交流合作提供重要依據;同時還將為我國以低碳技術設備贈送等援助方式開展南南合作提供技術參考指南。
二、編制《目錄》的過程
我部于2019年12月印發了《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征集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19〕900號),并收到各有關單位推薦的低碳技術共219項。
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間組織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有關專家召開討論初評、復評等多輪評審,2021年7月,組織對《目錄》列編的技術持有人進行了公開答辯,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組織《目錄》編寫并根據各方意見和建議對《目錄》進行反復修改完善,形成了《目錄》(征求意見稿)。
三、《目錄》的技術定義和分類、技術來源、遴選和主要內容
(一)技術定義和分類
低碳技術是指以能源及資源的清潔高效利用為基礎, 以減少或消除二氧化碳排放為基本特征的技術,廣義上也包括以減少或消除其他溫室氣體排放為特征的技術。根據減排機理,低碳技術可分為零碳技術、減碳技術和儲碳技術;根據技術特征,可分為非化石能源類技術,燃料及原材料替代類技術,工藝過程等非二氧化碳減排類技術,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類技術和碳匯類技術等五大類。
(二)技術來源
為最大限度確保權威性、科學性和公平性,我們通過國資委、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和各有關行業協會等渠道向全社會發布征集通知,征集范圍包括鋼鐵、建材、電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紡織、食品、造紙、機械、家電等工業領域,以及建筑、交通運輸、農業、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的低碳技術,可以是單一技術、產品、裝備、工藝流程或集成性技術等。重點要求企業和科研機構從現有或儲備的二代先進技術中推薦符合條件的低碳技術。
(三)低碳技術遴選
對征集技術的遴選主要分為符合性審查、分類初審、復核性審查、技術答辯與現場調研等步驟,并以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等低碳領域的專家評審為基礎,結合技術申報單位提供的資料和數據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
1.遴選的基本原則
一是入選的低碳技術應具有清晰的減排特征和較大的減碳潛力;二是要有不同于傳統成熟技術的創新性;三是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投資回收期一般在10年以內,在解決勞動就業、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導向方面有積極意義;四是具備初步的產業化規模,已運行的工業案例一般需超過2個。
2.遴選的方法
根據確立的低碳技術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各低碳領域發展的主要趨勢,分別對其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進行綜合評價。
(四)《目錄》的主要內容
《目錄》內容詳見《目錄》匯總表和技術簡介。
《目錄》匯總表明確定義了低碳技術的分類,以簡表的形式對不同低碳技術的適用范圍、主要技術內容、典型項目實施情況、目前推廣比例、未來五年的推廣比例以及形成的減排能力等內容進行逐項說明。
技術簡介按照列入《目錄》的順序,對每一項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進行簡要介紹,主要內容包括技術名稱、技術類別、所屬領域及適用范圍、技術應用現狀及產業化情況、技術內容、主要技術指標、技術鑒定情況、典型用戶及投資效益、推廣前景和減排潛力等。
四、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低碳技術的分類及技術評價的基本原則,在綜合考慮低碳技術本身的發展水平、行業未來發展趨勢及整體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基礎上,結合我國低碳產業總體發展情況,確定我國低碳技術的評價指標體系。
低碳技術評價指標體系由若干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組成,旨在對低碳技術從技術角度、經濟角度和社會角度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價。一級指標包括技術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其中技術價值包括技術合理性、技術先進性、技術適用性和碳減排潛力等二級指標;經濟價值包括靜態投資回收期和碳減排成本等二級指標;社會價值包括環境影響和勞動就業等二級指標。
技術合理性即技術減碳機理、實際減碳效果;以行業內同類技術的相關參數作為基準線對關鍵參數進行對比。技術先進性即在行業內與同類技術水平相比,具有較好的技術參數及性能,一般至少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技術適用性即技術推廣難度、技術的可復制性、與其他技術的匹配程度和實用性等。
碳減排潛力即技術未來在行業內能達到的推廣比例以及能夠形成的碳減排潛力。靜態投資回收期即在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條件下,以技術的凈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碳減排成本即減排每噸二氧化碳當量需要投入的成本。環境影響即與同類技術相比,在減少對環境損害方面的效果。勞動就業即技術達到預期推廣比例時,可為社會提供的新增就業崗位數量。
(二)評價方法
由于低碳技術涉及的領域廣泛,技術類別復雜。對《目錄》低碳技術的評價采用了多層次的模糊評價法與專家評價法相結合的模式。并根據各類低碳技術的不同特點,經過專家多次討論后確定了各級評價指標的權重,最終按照專家評價結果分析得到列入《目錄》的低碳技術。
(三)關于《目錄》入選低碳技術關鍵參數的計算
根據五類低碳技術的不同特征,經相關專家反復討論,確定了各類低碳技術溫室氣體減排量及減排潛力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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